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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Q

如何申請檢查報告複本?

本診所為提供更完善之便民服務,受檢者可至診所櫃台提出申請。

  • 申請報告複本之方式:受檢或非受檢期間受理為報到櫃檯,若有問題亦可電洽詢問。
  • 受理時間: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。

(1)週三至週五:

上午:09:00-11:30

下午:14:00-15:30

(2)週六:

上午:09:00-11:30

(3)詢問電話:

台北診所:(02)7725-1177

台中診所:(04)2359-8686

高雄診所:(07)226-2288

  • 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:

※報告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受檢者之權益,若申辦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恕不受理,尚祈見諒!

資料及申請人

具備文件

本人申請

※ 身分證正本。

※ 外籍人士請攜帶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。

代理人申請

受檢者本人無法親自申請,可委託代理申請【需備齊下列委託同意書1份、證件2份】

  1. 受檢者身分證正本。
  2.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。
  3. 受檢者本人親筆委託同意書(須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)。

※ 外籍人士請攜帶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。

法定代理人申請

 (未成年人◎我國民法12條規定,年滿二十歲方為成年)

  1. 受檢者身分證正本(未成年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)。
  2.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。
  3. 與受檢者之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正本)。

※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,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。

※ 外籍人士請攜帶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。

具繼承權者

(往生者資料申請)

(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: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)

  1. 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。
  2. 與受檢者之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及法院裁定書等正本)。
  3. 受者檢除戶證明(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

※ 具繼承權者委託代理人申請,須備齊上述文件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具繼承權者委託同意書。

  • 申請流程
  1. 填具「檢查報告資料申請單暨委託書」務必確認申請內容、日期及連絡電話資料…等,填寫不完整恕不受理。
  2. 承辦人核對證件並影印。
  3. 確認複製內容。
  4. 取件:
  • 本人申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委託申請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填具「檢查報告資料申請單暨委託書」至報到櫃台,經核對證件及複製內容後,再批價取件。
  • 領件時間以30天為限,逾時未領件者得以銷毀,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

下載申請書

Q

健檢結果若未發現異常,是不是就不需要每年定期健檢了?

慢性成人病和癌症的發展是逐年演變的,一次健檢結果未發現異常,並不代表下次就沒有異常,所以,為了確保早期發現疾病,必須定期健檢。此外,定期健檢還可以了解各項危險因子是否改善,如膽固醇等,對促進健康很有幫助。

Q

健康檢查結果均正常時,是不是就表示身體很健康?

檢查結果均正常時,表示所檢查出的數值均落在「一般人正常值」範圍中,可能是真的體內沒有潛在疾病,也有可能已有疾病,但因變化太輕微以致於檢查不出來。所以自己還是要多加小心注意身體,並且定期做健康檢查,以期早期發現疾病。

一些受檢者在接受檢查後,發現自己均正常,即認為自己相當健康,不會有任何疾病,於是放心地大吃大喝或忽略了日常保健的重要,這種觀念是非常危險的。唯有日常生活多注意自己的身體,才能長保健康。